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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发明专利
    • 網路電子繪畫比賽方法及系統
    • 网络电子绘画比赛方法及系统
    • TW201403359A
    • 2014-01-16
    • TW101124556
    • 2012-07-09
    • 鍾元峰CHUNG, YUAN FONG
    • 鍾元峰CHUNG, YUAN FONG
    • G06F17/30G09B11/10
    • G07F17/32G06Q10/10
    • 一種經由有線或無線網際網路進行電子繪畫比賽之方法,其包括:提供一參賽者輸入程序,至少一參賽者登入該網頁後輸入至少一參賽圖像電子圖檔;提供一瀏覽者或一評審者輸入程序,至少一瀏覽者或一評審者登入該網頁後可選擇欲瀏覽或欲評審所有或局部參賽圖像,並對瀏覽的參賽圖像進行評分;提供一參賽圖像管理程序,該程序將至少一參賽者圖像電子圖檔輸入後進行儲存並依輸入時間先後順序將參賽圖像進行編號及至少一評審者評審分數輸入後進行儲存並依所有大眾評審分數累計分數高低之順序排名來做為比賽名次。
    • 一种经由有线或无线因特网进行电子绘画比赛之方法,其包括:提供一参赛者输入进程,至少一参赛者登录该网页后输入至少一参赛图像电子图档;提供一浏览者或一评审者输入进程,至少一浏览者或一评审者登录该网页后可选择欲浏览或欲评审所有或局部参赛图像,并对浏览的参赛图像进行评分;提供一参赛图像管理进程,该进程将至少一参赛者图像电子图档输入后进行存储并依输入时间先后顺序将参赛图像进行编号及至少一评审者评审分数输入后进行存储并依所有大众评审分数累计分数高低之顺序排名来做为比赛名次。
    • 8. 发明专利
    • 用於下注標記之系統和方法 SYSTEM AND METHOD FOR WAGERING BADGES
    • 用于下注标记之系统和方法 SYSTEM AND METHOD FOR WAGERING BADGES
    • TW201106299A
    • 2011-02-16
    • TW099110002
    • 2010-03-31
    • 新力電腦娛樂(美國)股份公司
    • 李沛 艾瑞克仇 珍妮佛迪 古曼 唐 辛蒂
    • G07FA63F
    • G07F17/3281G07F17/32
    •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下注標記之方法。該方法包括:建立標記,該等標記表示一相關聯事件,諸如可獲得該標記之一時間窗。建立該等標記之預定準則,諸如一遊戲者為了獲得一特定標記所需要之一活動,並基於該等預定準則判定一遊戲者有權享有該標記。類似地,其他遊戲者亦可藉由滿足該標記之該等準則來獲得標記。使每一遊戲者與其標記相關聯,且可建立遊戲者之間的一下注或交換,藉此該等遊戲者下注或交換所選擇之標記。接著,基於該下注或交換之結果而轉移該等被下注的標記之所有權。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下注标记之方法。该方法包括:创建标记,该等标记表示一相关联事件,诸如可获得该标记之一时间窗。创建该等标记之预定准则,诸如一游戏者为了获得一特定标记所需要之一活动,并基于该等预定准则判定一游戏者有权享有该标记。类似地,其他游戏者亦可借由满足该标记之该等准则来获得标记。使每一游戏者与其标记相关联,且可创建游戏者之间的一下注或交换,借此该等游戏者下注或交换所选择之标记。接着,基于该下注或交换之结果而转移该等被下注的标记之所有权。
    • 9. 发明专利
    • 用於玩遊戲之系統、方法、終端裝置及伺服器 SYSTEM, METHOD, TERMINAL DEVICE AND SERVER FOR PLAYING A GAME
    • 用于玩游戏之系统、方法、终端设备及服务器 SYSTEM, METHOD, TERMINAL DEVICE AND SERVER FOR PLAYING A GAME
    • TWI325123B
    • 2010-05-21
    • TW094135872
    • 2005-10-14
    • 托摩軟體公司
    • 理查S 拉巴卡路比Y 潘傑生R 麥克道維亞伯特 奧立維亞 道亞特馬修S 波斯沃姿勞伯特H 克遼利
    • G06QA63F
    • G07F17/32A63F13/10A63F13/12A63F2300/406A63F2300/50A63F2300/5533G07F17/3211G07F17/3227G07F17/3234G07F17/3276
    • 一種進行遊戲之方法,該方法係包含:由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22)之一個使用者藉由該至少一個通訊媒體(14)傳通至該遊戲引擎或者由該引擎藉由該至少一個通訊媒體傳通玩遊戲之起始化至該使用者,而啟動該遊戲;在啟動該遊戲之競賽之後,該遊戲引擎係透過該至少一個通訊媒體而提供給該顯示器(24)一項顯示,該顯示係提供該使用者該遊戲物件之辨識;在該遊戲物件之辨識之後,該遊戲引擎係玩牽涉到該遊戲物件之遊戲一段期間,而不需要自該使用者至該遊戲引擎之輸入,導致該遊戲物件參與至少一個由該遊戲引擎所產生或執行於該遊戲引擎中之情境;及在該期間之後,該遊戲引擎係透過該至少一個通訊媒體傳通文字的、圖形的訊息及/或聲音訊息至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該文字的、圖形的訊息及/或聲音訊息係包含由該遊戲物件參與該至少一個情境所影響之資訊。 A method of playing the game includes initiating playing of the game either by a user of the at least one terminal device (22) communicating through the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medium (14) to the game engine or the engine communicating by the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medium initiation of playing of the game to the user;after initiating playing of the game, the game engine provides through the communication medium to the display (24) a display providing the user with an identification of the game object;after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game object, the game engine plays the game involving the game object, for a period of time without a requirement for input from the user to the game engine, causing the game object to participate in at least one event created by or running in the game engine;and after the period of time, the game engine communicates through the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medium to the terminal device a textual, graphical and/or audio message including information influenced by the game object's participation in the at least one event. 【創作特點】 本發明係為一種玩遊戲之方法,該遊戲係牽涉到一種系統,該系統係包含:至少一個終端裝置,該終端裝置係具有一個顯示器,該顯示器係可連接至一個提供該遊戲之競賽的遊戲引擎,該遊戲係牽涉到一個諸如一個遊戲物件、一個系統之遊戲競賽物件;至少一個玩該遊戲之終端裝置及一個提供牽涉到玩該遊戲之該遊戲引擎之伺服器。該遊戲之競賽係與一個特定網路架構、終端裝置之設計或該遊戲引擎在該遊戲競賽期間所在之伺服器無關。雖然本發明之一個較佳實施例係具有一個無線終端裝置,諸如一個具有彩色顯示器之行動電話,本發明係不受限於無線應用,且係不需要任何特定形式之連結,包含一個用於提供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及該遊戲引擎之間之連結的封包資料網路。
      遊戲競賽係可以由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一個使用者或該遊戲引擎所啟動,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係以包含透過一個封包資料網路之任何形式之連結或其他形式之連結而傳通至該遊戲引擎,該遊戲引擎係透過任何一個封包資料網路之任何形式的連結而傳通,以啟動用於該使用者之該遊戲。在啟動該遊戲之競賽之後,該遊戲引擎係透過至該顯示器之不同形式之網路連結而提供一項顯示,其係提供該使用者一個遊戲物件之辨識,該遊戲物件較佳地係為一個遊戲物件,然而係可以為一個非動畫物件。在該遊戲物件之辨識之後,該遊戲引擎係玩牽涉到一個遊戲物件之遊戲一段期間,而不需要自該使用者至該遊戲引擎之輸入。典型地,當該遊戲物件參與至少一個由該遊戲引擎所產生及模擬之情境時,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係不以任何連結之通訊機制或形式而連接,且因此,係可以被認為自該遊戲競賽引擎離線。
      在典型為數分鐘至數小時或數天之該期間之後,該遊戲引擎係傳通至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顯示器或傳通至另一個或更多個終端裝置,例如,自一個桌上型電腦或者一個具有一項通知之至該桌上型電腦之電子郵件通知而檢查一個玩該遊戲之人物之狀態,該項通知(非為限制的)係可以為一個文字的或圖形的訊息、簡訊服務(SMS)、多媒體服務(MMS)、電子郵件或立即發訊(Instant Messaging,IM),其係包含由語音合成或記錄所產生之語音,包含由該至少一個情境中之遊戲物件之參與所影響之資訊。典型地,當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係不連接至該遊戲引擎時,例如自該遊戲競賽引擎離線時,該遊戲引擎係持續玩牽涉到參與一或多個額外的情境之遊戲物件的遊戲。在這一或多個額外的情境期間,當該使用者係不連接時,例如,自該遊戲競賽引擎離線時,該裝置之該使用者係不知道他或她的遊戲物件係發生什麼事,其係對於被給予該遊戲競賽之不可預測性之使用者的部分維持一定程度之興趣。當不連接時,該使用者係可以被提供他或她的遊戲物件之狀態更新,諸如使用簡訊服務、多媒體服務、電子郵件或立即發訊而在該遊戲中藉由遊戲物件評價之通知而提供。對於使用者而言,透過客戶登錄至該遊戲係不需要的。
      此方法係提供至少一個裝置之使用者的一個獨一無二的遊戲競賽經驗,該至少一個裝置係諸如至少一個終端裝置,諸如但不限於電話,其係設計成實施不同的通訊功能,且亦具有足夠的電路板上處理能力,諸如但不限於作業系統,該作業系統係諸如但不限於色彩顯示之支援作業系統,以允許使用者藉由透過一個諸如一個無線通訊網路之通訊網路之繼續於線上,而通訊至至少一個該遊戲引擎係駐留之遠距伺服器。一個使用者介面係提供如上文所述之文字或圖形訊息或通知之反饋至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資訊的使用者(遊戲者),該終端裝置資訊係牽涉到在由該遊戲引擎所排程及實施之一或多個情境中之遊戲物件之參與。
      由該遊戲引擎所排程及實施之一或多個情境中之遊戲物件之參與係被許多參數所影響,該些參數係包含當該遊戲物件係不正被現行地玩該遊戲之該使用者監視時,指定該使用者如何想要該遊戲物件之行為之通訊或指示。一組起始遊戲競賽情況係包含遊戲物件特性或屬性、遊戲物件興趣及/或一個關於由該使用者所實施之該遊戲物件之外觀、選擇或指示之視覺影像,以選擇項目,該些項目係導致該遊戲引擎改變在該遊戲中該遊戲物件之參與及/或定義當該使用者係不正在監視玩該遊戲之該遊戲物件時該遊戲物件之行為。因為該遊戲引擎係被設計成當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係不連接至該遊戲引擎時,例如,自該遊戲引擎離線時,排定該遊戲物件如何行為及關連或指示該遊戲物件參與該些情境之情況或提供該遊戲物件如何行為及關連或指示該遊戲物件參與該些情境之指示,所以該遊戲中之該遊戲物件之參與係透過該遊戲之競賽的遊戲物件之實施,及經由該遊戲物件參與造成在該玩遊戲期間於該遊戲物件之狀態或情境為不可預測之改變的一或多個情況,而發展。因此,該遊戲之使用者將無法由一個線上通訊而知道該遊戲物件係已經發生什麼事,然而係可以由任何已知形式之連結所傳送之不同的其他形式之通知所告知,該已知形式之連結係諸如上文所述之連結。再者,藉由在該遊戲物件模擬參與該一或多個情境期間該遊戲引擎提供給該遊戲引擎之許多不同的經歷,該遊戲之使用者係被提供在遊戲競賽期間該遊戲物件之持續發展,其係產生該遊戲中之一定程度的興趣,其係僅藉由該使用者經由任何已知形式之連結經由連接至該遊戲引擎作週期性的檢查而獲得滿足,例如持續連線或使用任何已知的通訊機制藉由自該遊戲引擎提供通知給該使用者,以發現他或她之遊戲物件所發生之事情。
      該遊戲引擎係設計成處理提供給該遊戲之許多不同形式之資訊,包含自該使用者而來以導致該遊戲通過一系列不可預測的狀態,該些不可預測的狀態係激發該遊戲之使用者當該使用者他或她的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不連接至該遊戲引擎時,想要找到發生什麼事,例如,藉由提供文字、圖形、聲音或其他形式之訊息而離線,該些訊息係透過諸如但不限於簡訊服務、多媒體服務、電子郵件或立即發訊之使用者介面或其他媒體而傳通該遊戲物件之個人或群體競賽。影響該遊戲之資訊係可以不限於至少一項興趣或指示,該些指示係指明當該使用者係非正在監視或現行地玩該使用者之遊戲時該遊戲物件係如何行為,該些資訊亦可以為至少一項技術或特點,其係為該使用者選擇而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之該遊戲物件之外觀、該使用者之配件及/或服裝之選擇,該些配件及/或服裝係選擇成符合該遊戲物件之外觀且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至該遊戲引擎之一或多個上述資訊傳送係至少在一個情境下影響牽涉到該遊戲物件之該遊戲引擎如何玩該遊戲。
      由該遊戲引擎所為之至少一個情境之排程係可以一部分根據至少一個由該使用者所實施之選擇的統計處理而決定,該至少一個選擇係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且一個隨機變數係被該遊戲引擎所產生。
      由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一個使用者所實施之玩遊戲係由一系列之使用者所典型化,該些使用者係藉由以任何已知之方式連接至該遊戲引擎而檢查,例如,在該使用者諸如自該遊戲引擎離線之不連接至該遊戲引擎而不監視或正在玩該遊戲之後,持續在線上以參與提供或接收自該遊戲引擎而來的資訊。於使用者不連接至該遊戲引擎期間,該遊戲引擎係透過一系列其內包含隨機成分之狀態改變情境而模擬牽涉到至少一個排程的情境之遊戲物件之競賽。例如線上接著斷接或例如自該遊戲離線之連接之間的序列係可以在有規則的或不規則的期間一再重複,於有規則的或不規則的期間,該遊戲引擎係透過改變該遊戲物件之狀態的額外的模擬排程情境而進行該遊戲物件。每當該使用者被連接時,例如以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持續連接至該遊戲競賽引擎時,該遊戲引擎係可以透過該使用者介面而提供文字或圖形訊息至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顯示器或者語音訊息,以使用任何已知的連接形式與該遊戲引擎通訊,而更新該使用者關於在他或她不在期間發生什麼事。反饋介面係可以為一個個人或群體的部落格,其係於該遊戲引擎所排程之情境期間,提供僅該遊戲物件之參與或組合其他遊戲物件的佈告。該反饋介面係可以為:一或多個表現已發生之情境的影像;遊戲物件之外觀或表現發生什麼之給該使用者之圖形輸出的改變;表現發生什麼之給使用者之圖形輸出的動畫上之改變;及/或提供聲音反饋給使用者,以建議發生什麼。
      於一個系統中,該系統係包含至少一個具有一個顯示器之終端裝置,該終端裝置係可連接至一個提供牽涉到一個遊戲物件之遊戲的競賽之遊戲引擎,根據本發明之一種玩遊戲之方法係包含:由傳通至該遊戲引擎之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一個使用者或傳通玩遊戲之起始化至該使用者之引擎,起始化該遊戲之競賽;在啟動該遊戲之競賽之後,該遊戲引擎係透過至該顯示器之不同形式之網路連結而提供一項顯示,其係提供該使用者一個遊戲物件之辨識;在該遊戲物件之辨識之後,該遊戲引擎係玩牽涉到該遊戲物件之遊戲一段期間,而不需要自該使用者至該遊戲引擎之輸入,導致該遊戲物件參與至少一個由該遊戲引擎所產生或執行於該遊戲引擎中之情境;及在該期間之後,該遊戲引擎係傳通文字的、圖形的訊息及/或包含由該至少一個情境中之遊戲物件之參與所影響之資訊的聲音訊息至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顯示器。該遊戲物件之選擇係可以由該遊戲引擎根據由該使用者提供給該遊戲引擎之關於該使用者的資訊或由與該使用者所提供之資訊無關的遊戲引擎所提供之關於該使用者的資訊而被實施;假如資訊係由該使用者提供,則關於該使用者之資訊係可以包含該使用者之至少一個興趣或自該使用者而來的至少一項指示,其係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且在起始化該遊戲之競賽之後,該遊戲引擎係可以提供用於該物件之一個持續的遊戲競賽,其係牽涉到在遊戲競賽期間被排程的至少一個情境,且假如資料係由該使用者所提供,則於該至少一個情境中玩該遊戲物件係可以被該使用者所提供之資訊及由該遊戲引擎所排程之至少一個情境所影響;且在該期間之後,文字的、圖形的及/或聲音的訊息係可以提供給該使用者。在啟動該遊戲之競賽時或在該期間之後,該使用者係可以選擇至少一項技術特點或指示,該指示係可以為一個由該終端所提供之以位置為基礎之資訊(諸如GPS或以觸控為基礎之位置資訊),諸如藍芽或程式或自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本地區域中之其他藍芽裝置收集而來的資訊,且係為定義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之該遊戲物件之參數,且該遊戲之物件之遊戲競賽係被直接控制或影響該遊戲物件如何作為及影像該遊戲之結果的技術或特點所影響,且該使用者係能夠選擇該遊戲物件之態樣,包含衣服、社會狀態、該遊戲物件之技術/特點之改變,以影響正被該遊戲物件所玩之遊戲的結果。由該遊戲引擎所實施之至少一個情境之排程係可以根據數學處理而決定,諸如由該使用者所實施之統計或最適合之處理的至少一項選擇,該選擇係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且係可以為一個由該遊戲引擎所產生之隨機變數。由該遊戲引擎所實施之至少一個情境之排程係可以根據上述由該使用者所實施之至少一項選擇之數學處理及舉例而言一個由該遊戲引擎所產生之隨機變數而決定,該項選擇係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一個反饋介面係可以連接至該遊戲引擎且連接回該使用者,其係儲存關於該遊戲物件參與該至少一個情境之資訊;且其中,該文字的、圖形的及/或聲音訊息係可以在該期間之後由該反饋介面提供給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該顯示器,且係被參與該至少一個情境之遊戲物件所影響。遊戲之競賽係可以牽涉到至少一次與該遊戲引擎通訊一個使用者選擇之使用者順序,該使用者選擇係被選擇成在另一個期間之後影響該遊戲引擎所實施之該遊戲之競賽,於該期間,該遊戲引擎係進行該遊戲,而不需要該使用者輸入至該遊戲引擎。於起始進行該遊戲或在該期間之後,該使用者係可以選擇該遊戲物件之外觀或遊戲物件狀態改變,其係被該連結傳送至該遊戲引擎,其係影響該遊戲引擎所實施之該遊戲的進行,包含由該遊戲引擎所實施之至少一個情境之選擇。於起始進行該遊戲或在該期間之後,該使用者係可以選擇配件及/或衣服,以改變外觀或選擇遊戲物件之狀態參數,其係改變該遊戲物件,且其係被傳送至該遊戲引擎,其係影響該遊戲引擎係如何在至少一個情境期間進行牽涉到該遊戲物件之遊戲。該遊戲引擎係可以進行該遊戲,使得較佳為一個遊戲物件且可以為一個非動畫物件之至少一個額外的遊戲物件係於該期間進行該遊戲,其係於該至少一個情境期間影響該遊戲引擎如何進行該遊戲。該遊戲引擎係可以進行該遊戲,使得至少一個額外的遊戲物件係於該期間及至少一個額外的期間進行該牽涉到該至少一個情境之遊戲,其係影響該遊戲引擎如何進行牽涉到該遊戲物件之遊戲。該遊戲引擎係可以在不自該使用者輸入至該遊戲引擎之期間與該遊戲物件進行該遊戲。該遊戲引擎係可以在該文字圖形及/或聲頻訊息之顯示之前的期間與該遊戲物件進行該遊戲,該文字、圖形及/或聲頻訊息之顯示之後接著該遊戲引擎進行牽涉到參與至少一個額外的排定情境且無自該使用者至該遊戲引擎之輸入之遊戲物件的遊戲之至少一個序列,其後接著由該遊戲物件參與該至少一個額外的物件所影響之其他文字、圖形及/或聲頻訊息的顯示。該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係可以為無線的,且係可以為一個無線電話。該反饋介面係可以包含一個部落格、簡訊服務、立即發訊、多媒體服務或電子郵件,其係提供文字、圖形及/或聲頻訊息。該部落格簡訊服務、立即發訊、多媒體服務或電子郵件係可以提供文字、圖形及/或聲頻訊息給該使用者及該遊戲引擎係正為其進行牽涉到該遊戲物件及至少一個額外的遊戲物件之遊戲之其他使用者。本發明進一步係為一個進行該遊戲之可程式終端裝置,一個執行進行該遊戲之遊戲引擎的伺服器,一個包含至少一個具有一個顯示器及喇叭之終端裝置的系統,其係可透過任何已知的連結而連接至一個提供一個遊戲之進行之遊戲引擎,該遊戲係牽涉到一個進行該遊戲之遊戲物件,以及儲存於一個儲存媒體上之電腦程式,當該些電腦程式執行於至少一個終端裝置之一個處理器上及該遊戲引擎之一個處理器上時,係實施由該遊戲物件所實施之遊戲的進行。
    • 一种进行游戏之方法,该方法系包含:由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22)之一个用户借由该至少一个通信媒体(14)传通至该游戏发动机或者由该发动机借由该至少一个通信媒体传通玩游戏之起始化至该用户,而启动该游戏;在启动该游戏之竞赛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该至少一个通信媒体而提供给该显示器(24)一项显示,该显示系提供该用户该游戏对象之辨识;在该游戏对象之辨识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玩牵涉到该游戏对象之游戏一段期间,而不需要自该用户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输入,导致该游戏对象参与至少一个由该游戏发动机所产生或运行于该游戏发动机中之情境;及在该期间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该至少一个通信媒体传通文本的、图形的消息及/或声音频息至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该文本的、图形的消息及/或声音频息系包含由该游戏对象参与该至少一个情境所影响之信息。 A method of playing the game includes initiating playing of the game either by a user of the at least one terminal device (22) communicating through the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medium (14) to the game engine or the engine communicating by the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medium initiation of playing of the game to the user;after initiating playing of the game, the game engine provides through the communication medium to the display (24) a display providing the user with an identification of the game object;after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game object, the game engine plays the game involving the game object, for a period of time without a requirement for input from the user to the game engine, causing the game object to participate in at least one event created by or running in the game engine;and after the period of time, the game engine communicates through the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medium to the terminal device a textual, graphical and/or audio message including information influenced by the game object's participation in the at least one event. 【创作特点】 本发明系为一种玩游戏之方法,该游戏系牵涉到一种系统,该系统系包含:至少一个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系具有一个显示器,该显示器系可连接至一个提供该游戏之竞赛的游戏发动机,该游戏系牵涉到一个诸如一个游戏对象、一个系统之游戏竞赛对象;至少一个玩该游戏之终端设备及一个提供牵涉到玩该游戏之该游戏发动机之服务器。该游戏之竞赛系与一个特定网络架构、终端设备之设计或该游戏发动机在该游戏竞赛期间所在之服务器无关。虽然本发明之一个较佳实施例系具有一个无线终端设备,诸如一个具有彩色显示器之移动电话,本发明系不受限于无线应用,且系不需要任何特定形式之链接,包含一个用于提供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及该游戏发动机之间之链接的封包数据网络。 游戏竞赛系可以由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一个用户或该游戏发动机所启动,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系以包含透过一个封包数据网络之任何形式之链接或其他形式之链接而传通至该游戏发动机,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任何一个封包数据网络之任何形式的链接而传通,以启动用于该用户之该游戏。在启动该游戏之竞赛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至该显示器之不同形式之网络链接而提供一项显示,其系提供该用户一个游戏对象之辨识,该游戏对象较佳地系为一个游戏对象,然而系可以为一个非动画对象。在该游戏对象之辨识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玩牵涉到一个游戏对象之游戏一段期间,而不需要自该用户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输入。典型地,当该游戏对象参与至少一个由该游戏发动机所产生及仿真之情境时,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系不以任何链接之通信机制或形式而连接,且因此,系可以被认为自该游戏竞赛发动机脱机。 在典型为数分钟至数小时或数天之该期间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传通至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显示器或传通至另一个或更多个终端设备,例如,自一个台式机或者一个具有一项通知之至该台式机之电子邮件通知而检查一个玩该游戏之人物之状态,该项通知(非为限制的)系可以为一个文本的或图形的消息、短信服务(SMS)、多媒体服务(MMS)、电子邮件或立即发讯(Instant Messaging,IM),其系包含由语音合成或记录所产生之语音,包含由该至少一个情境中之游戏对象之参与所影响之信息。典型地,当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系不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时,例如自该游戏竞赛发动机脱机时,该游戏发动机系持续玩牵涉到参与一或多个额外的情境之游戏对象的游戏。在这一或多个额外的情境期间,当该用户系不连接时,例如,自该游戏竞赛发动机脱机时,该设备之该用户系不知道他或她的游戏对象系发生什么事,其系对于被给予该游戏竞赛之不可预测性之用户的部分维持一定程度之兴趣。当不连接时,该用户系可以被提供他或她的游戏对象之状态更新,诸如使用短信服务、多媒体服务、电子邮件或立即发讯而在该游戏中借由游戏对象评价之通知而提供。对于用户而言,透过客户登录至该游戏系不需要的。 此方法系提供至少一个设备之用户的一个独一无二的游戏竞赛经验,该至少一个设备系诸如至少一个终端设备,诸如但不限于电话,其系设计成实施不同的通信功能,且亦具有足够的电路板上处理能力,诸如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该操作系统系诸如但不限于色彩显示之支持操作系统,以允许用户借由透过一个诸如一个无线通信网络之通信网络之继续于在线,而通信至至少一个该游戏发动机系驻留之远距服务器。一个用户界面系提供如上文所述之文本或图形消息或通知之反馈至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信息的用户(游戏者),该终端设备信息系牵涉到在由该游戏发动机所调度及实施之一或多个情境中之游戏对象之参与。 由该游戏发动机所调度及实施之一或多个情境中之游戏对象之参与系被许多参数所影响,该些参数系包含当该游戏对象系不正被现行地玩该游戏之该用户监视时,指定该用户如何想要该游戏对象之行为之通信或指示。一组起始游戏竞赛情况系包含游戏对象特性或属性、游戏对象兴趣及/或一个关于由该用户所实施之该游戏对象之外观、选择或指示之视觉影像,以选择项目,该些项目系导致该游戏发动机改变在该游戏中该游戏对象之参与及/或定义当该用户系不正在监视玩该游戏之该游戏对象时该游戏对象之行为。因为该游戏发动机系被设计成当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系不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时,例如,自该游戏发动机脱机时,排定该游戏对象如何行为及关连或指示该游戏对象参与该些情境之情况或提供该游戏对象如何行为及关连或指示该游戏对象参与该些情境之指示,所以该游戏中之该游戏对象之参与系透过该游戏之竞赛的游戏对象之实施,及经由该游戏对象参与造成在该玩游戏期间于该游戏对象之状态或情境为不可预测之改变的一或多个情况,而发展。因此,该游戏之用户将无法由一个在线通信而知道该游戏对象系已经发生什么事,然而系可以由任何已知形式之链接所发送之不同的其他形式之通知所告知,该已知形式之链接系诸如上文所述之链接。再者,借由在该游戏对象仿真参与该一或多个情境期间该游戏发动机提供给该游戏发动机之许多不同的经历,该游戏之用户系被提供在游戏竞赛期间该游戏对象之持续发展,其系产生该游戏中之一定程度的兴趣,其系仅借由该用户经由任何已知形式之链接经由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作周期性的检查而获得满足,例如持续连接或使用任何已知的通信机制借由自该游戏发动机提供通知给该用户,以发现他或她之游戏对象所发生之事情。 该游戏发动机系设计成处理提供给该游戏之许多不同形式之信息,包含自该用户而来以导致该游戏通过一系列不可预测的状态,该些不可预测的状态系激发该游戏之用户当该用户他或她的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不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时,想要找到发生什么事,例如,借由提供文本、图形、声音或其他形式之消息而脱机,该些消息系透过诸如但不限于短信服务、多媒体服务、电子邮件或立即发讯之用户界面或其他媒体而传通该游戏对象之个人或群体竞赛。影响该游戏之信息系可以不限于至少一项兴趣或指示,该些指示系指明当该用户系非正在监视或现行地玩该用户之游戏时该游戏对象系如何行为,该些信息亦可以为至少一项技术或特点,其系为该用户选择而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该游戏对象之外观、该用户之配件及/或服装之选择,该些配件及/或服装系选择成符合该游戏对象之外观且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至该游戏发动机之一或多个上述信息发送系至少在一个情境下影响牵涉到该游戏对象之该游戏发动机如何玩该游戏。 由该游戏发动机所为之至少一个情境之调度系可以一部分根据至少一个由该用户所实施之选择的统计处理而决定,该至少一个选择系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且一个随机变量系被该游戏发动机所产生。 由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一个用户所实施之玩游戏系由一系列之用户所典型化,该些用户系借由以任何已知之方式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而检查,例如,在该用户诸如自该游戏发动机脱机之不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而不监视或正在玩该游戏之后,持续在在线以参与提供或接收自该游戏发动机而来的信息。于用户不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期间,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一系列其内包含随机成分之状态改变情境而仿真牵涉到至少一个调度的情境之游戏对象之竞赛。例如在线接着断接或例如自该游戏脱机之连接之间的串行系可以在有守则的或不守则的期间一再重复,于有守则的或不守则的期间,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改变该游戏对象之状态的额外的仿真调度情境而进行该游戏对象。每当该用户被连接时,例如以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持续连接至该游戏竞赛发动机时,该游戏发动机系可以透过该用户界面而提供文本或图形消息至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显示器或者语音频息,以使用任何已知的连接形式与该游戏发动机通信,而更新该用户关于在他或她不在期间发生什么事。反馈界面系可以为一个个人或群体的博客,其系于该游戏发动机所调度之情境期间,提供仅该游戏对象之参与或组合其他游戏对象的布告。该反馈界面系可以为:一或多个表现已发生之情境的影像;游戏对象之外观或表现发生什么之给该用户之图形输出的改变;表现发生什么之给用户之图形输出的动画上之改变;及/或提供声音反馈给用户,以建议发生什么。 于一个系统中,该系统系包含至少一个具有一个显示器之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系可连接至一个提供牵涉到一个游戏对象之游戏的竞赛之游戏发动机,根据本发明之一种玩游戏之方法系包含:由传通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一个用户或传通玩游戏之起始化至该用户之发动机,起始化该游戏之竞赛;在启动该游戏之竞赛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透过至该显示器之不同形式之网络链接而提供一项显示,其系提供该用户一个游戏对象之辨识;在该游戏对象之辨识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玩牵涉到该游戏对象之游戏一段期间,而不需要自该用户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输入,导致该游戏对象参与至少一个由该游戏发动机所产生或运行于该游戏发动机中之情境;及在该期间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传通文本的、图形的消息及/或包含由该至少一个情境中之游戏对象之参与所影响之信息的声音频息至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显示器。该游戏对象之选择系可以由该游戏发动机根据由该用户提供给该游戏发动机之关于该用户的信息或由与该用户所提供之信息无关的游戏发动机所提供之关于该用户的信息而被实施;假如信息系由该用户提供,则关于该用户之信息系可以包含该用户之至少一个兴趣或自该用户而来的至少一项指示,其系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且在起始化该游戏之竞赛之后,该游戏发动机系可以提供用于该对象之一个持续的游戏竞赛,其系牵涉到在游戏竞赛期间被调度的至少一个情境,且假如数据系由该用户所提供,则于该至少一个情境中玩该游戏对象系可以被该用户所提供之信息及由该游戏发动机所调度之至少一个情境所影响;且在该期间之后,文本的、图形的及/或声音的消息系可以提供给该用户。在启动该游戏之竞赛时或在该期间之后,该用户系可以选择至少一项技术特点或指示,该指示系可以为一个由该终端所提供之以位置为基础之信息(诸如GPS或以触摸为基础之位置信息),诸如蓝牙或进程或自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本地区域中之其他蓝牙设备收集而来的信息,且系为定义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该游戏对象之参数,且该游戏之对象之游戏竞赛系被直接控制或影响该游戏对象如何作为及影像该游戏之结果的技术或特点所影响,且该用户系能够选择该游戏对象之态样,包含衣服、社会状态、该游戏对象之技术/特点之改变,以影响正被该游戏对象所玩之游戏的结果。由该游戏发动机所实施之至少一个情境之调度系可以根据数学处理而决定,诸如由该用户所实施之统计或最适合之处理的至少一项选择,该选择系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且系可以为一个由该游戏发动机所产生之随机变量。由该游戏发动机所实施之至少一个情境之调度系可以根据上述由该用户所实施之至少一项选择之数学处理及举例而言一个由该游戏发动机所产生之随机变量而决定,该项选择系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一个反馈界面系可以连接至该游戏发动机且连接回该用户,其系存储关于该游戏对象参与该至少一个情境之信息;且其中,该文本的、图形的及/或声音频息系可以在该期间之后由该反馈界面提供给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该显示器,且系被参与该至少一个情境之游戏对象所影响。游戏之竞赛系可以牵涉到至少一次与该游戏发动机通信一个用户选择之用户顺序,该用户选择系被选择成在另一个期间之后影响该游戏发动机所实施之该游戏之竞赛,于该期间,该游戏发动机系进行该游戏,而不需要该用户输入至该游戏发动机。于起始进行该游戏或在该期间之后,该用户系可以选择该游戏对象之外观或游戏对象状态改变,其系被该链接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其系影响该游戏发动机所实施之该游戏的进行,包含由该游戏发动机所实施之至少一个情境之选择。于起始进行该游戏或在该期间之后,该用户系可以选择配件及/或衣服,以改变外观或选择游戏对象之状态参数,其系改变该游戏对象,且其系被发送至该游戏发动机,其系影响该游戏发动机系如何在至少一个情境期间进行牵涉到该游戏对象之游戏。该游戏发动机系可以进行该游戏,使得较佳为一个游戏对象且可以为一个非动画对象之至少一个额外的游戏对象系于该期间进行该游戏,其系于该至少一个情境期间影响该游戏发动机如何进行该游戏。该游戏发动机系可以进行该游戏,使得至少一个额外的游戏对象系于该期间及至少一个额外的期间进行该牵涉到该至少一个情境之游戏,其系影响该游戏发动机如何进行牵涉到该游戏对象之游戏。该游戏发动机系可以在不自该用户输入至该游戏发动机之期间与该游戏对象进行该游戏。该游戏发动机系可以在该文本图形及/或声频消息之显示之前的期间与该游戏对象进行该游戏,该文本、图形及/或声频消息之显示之后接着该游戏发动机进行牵涉到参与至少一个额外的排定情境且无自该用户至该游戏发动机之输入之游戏对象的游戏之至少一个串行,其后接着由该游戏对象参与该至少一个额外的对象所影响之其他文本、图形及/或声频消息的显示。该至少一个终端设备系可以为无线的,且系可以为一个无线电话。该反馈界面系可以包含一个博客、短信服务、立即发讯、多媒体服务或电子邮件,其系提供文本、图形及/或声频消息。该博客短信服务、立即发讯、多媒体服务或电子邮件系可以提供文本、图形及/或声频消息给该用户及该游戏发动机系正为其进行牵涉到该游戏对象及至少一个额外的游戏对象之游戏之其他用户。本发明进一步系为一个进行该游戏之可进程终端设备,一个运行进行该游戏之游戏发动机的服务器,一个包含至少一个具有一个显示器及喇叭之终端设备的系统,其系可透过任何已知的链接而连接至一个提供一个游戏之进行之游戏发动机,该游戏系牵涉到一个进行该游戏之游戏对象,以及存储于一个存储媒体上之电脑进程,当该些电脑进程运行于至少一个终端设备之一个处理器上及该游戏发动机之一个处理器上时,系实施由该游戏对象所实施之游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