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体验
专利管家(专利管理)
工作空间(专利管理)
风险监控(情报监控)
数据分析(专利分析)
侵权分析(诉讼无效)
联系我们
交流群
官方交流:
QQ群: 891211   
微信请扫码    >>>
现在联系顾问~
热词
    • 2. 发明专利
    • 電子吸菸裝置及菸嘴
    • 电子吸烟设备及烟嘴
    • TW201600030A
    • 2016-01-01
    • TW104114701
    • 2015-05-08
    • 方騰控股公司FONTEM HOLDINGS 2 B. V.
    • 達洋伊 涅哈DARYANI, NEHA
    • A24F47/00
    • A24F7/02A24F47/008
    • 一種電子菸能用於以一新的膠囊替換一被使用過的液體膠囊或容器,而不需使用者觸碰到被使用過的膠囊。一膠囊被設置在一位於電子菸之罩殼上或內的一膠囊座部上。當在膠囊中的液體消耗完及該膠囊被使用過後,電子菸的菸嘴被移除。被使用過的筒匣係保留在該菸嘴中,以致其隨著該菸嘴而被移除。一新的膠囊被放置在該膠囊座部上。當該菸嘴被重新附接至該罩殼時,該被使用過的筒匣被頂出該菸嘴外。一在該菸嘴中的吸收器可被提供用於吸收所有冷凝蒸汽液體。
    • 一种电子烟能用于以一新的胶囊替换一被使用过的液体胶囊或容器,而不需用户触碰到被使用过的胶囊。一胶囊被设置在一位于电子烟之罩壳上或内的一胶囊座部上。当在胶囊中的液体消耗完及该胶囊被使用过后,电子烟的烟嘴被移除。被使用过的筒匣系保留在该烟嘴中,以致其随着该烟嘴而被移除。一新的胶囊被放置在该胶囊座部上。当该烟嘴被重新附接至该罩壳时,该被使用过的筒匣被顶出该烟嘴外。一在该烟嘴中的吸收器可被提供用于吸收所有冷凝蒸汽液体。
    • 5. 发明专利
    • 具有非線圈霧化器的電子煙
    • 具有非线圈雾化器的电子烟
    • TW201600029A
    • 2016-01-01
    • TW104113080
    • 2015-04-23
    • 方騰控股2股份有限公司FONTEM HOLDINGS 2 B. V.
    • 韓力HON, LIK
    • A24F47/00
    • A24F47/008A61M11/042A61M15/06A61M2205/0233A61M2205/3653A61M2205/8206
    • 電子煙包含具有非線圈加熱元件的霧化器。非線圈加熱元件可包括一個加熱段和兩個電連接到加熱段的電極。加熱段是由一或多個纖維材料製成。兩個電極可以由導電材料製成,並可將液體傳遞至加熱段。可選地,加熱元件可包括具有兩個導電段的一或多個纖維材料,和在導電段之間的加熱段。加熱段的電阻顯著高於導電段的電阻。不同的電阻可通過用具有更高導電率的材料(如金屬)改性纖維材料來實現。不同的電阻也可通過改變纖維材料的形狀,從而為導電段提供更大的橫截面,以及為加熱段提供較小的橫截面來實現。
    • 电子烟包含具有非线圈加热组件的雾化器。非线圈加热组件可包括一个加热段和两个电连接到加热段的电极。加热段是由一或多个纤维材料制成。两个电极可以由导电材料制成,并可将液体传递至加热段。可选地,加热组件可包括具有两个导电段的一或多个纤维材料,和在导电段之间的加热段。加热段的电阻显着高于导电段的电阻。不同的电阻可通过用具有更高导电率的材料(如金属)改性纤维材料来实现。不同的电阻也可通过改变纤维材料的形状,从而为导电段提供更大的横截面,以及为加热段提供较小的横截面来实现。
    • 8. 发明专利
    • 具有安全標籤的兒童防護吸煙物品包裝
    • 具有安全标签的儿童防护吸烟物品包装
    • TW201609495A
    • 2016-03-16
    • TW104115336
    • 2015-05-14
    • 方騰控股公司FONTEM HOLDINGS 2 B. V.
    • 雷德斯 托爾本REHDERS, THORBEN
    • B65D50/02A24F17/00B65D85/08G09G3/02
    • B65D85/1045B65D2101/00B65D2203/02B65D2215/04
    • 依據本案發明,一種兒童防護吸煙物品包裝(100)被提供,該包裝(100)包括一被構造用於容置吸煙物品於其內的容器(110),一用於閉合該容器(110)的一開口並具有一下緣(122)的蓋子(120),該下緣(122)在該包裝(100)的一閉合狀態下接觸該容器(110),且在該包裝(100)的一打開狀態下和該容器(110)分離,以及一被提供在該包裝(100)上的安全標籤(1)。該安全標籤(1)包括一基層(10)、一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中間層(20)及一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頂層(30),該基層(10)被黏結至該包裝(100),且包括一覆蓋該蓋子(120)之該下緣(122)的至少一部分之第一預定的斷裂點區域(12),該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中間層(20)覆蓋該基層(10)之該第一預定的斷裂點區域(12)的至少一部分,及該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頂層(30)覆蓋附帶有該中間層(20)於其上之該基層(10),且具有一第二預定的斷裂點區域(32)。
    • 依据本案发明,一种儿童防护吸烟物品包装(100)被提供,该包装(100)包括一被构造用于容置吸烟物品于其内的容器(110),一用于闭合该容器(110)的一开口并具有一下缘(122)的盖子(120),该下缘(122)在该包装(100)的一闭合状态下接触该容器(110),且在该包装(100)的一打开状态下和该容器(110)分离,以及一被提供在该包装(100)上的安全标签(1)。该安全标签(1)包括一基层(10)、一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中间层(20)及一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顶层(30),该基层(10)被黏结至该包装(100),且包括一覆盖该盖子(120)之该下缘(122)的至少一部分之第一预定的断裂点区域(12),该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中间层(20)覆盖该基层(10)之该第一预定的断裂点区域(12)的至少一部分,及该至少可部分地移除的顶层(30)覆盖附带有该中间层(20)于其上之该基层(10),且具有一第二预定的断裂点区域(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