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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发明专利
    • 鋼管樁之接頭構造
    • 钢管桩之接头构造
    • TW201720991A
    • 2017-06-16
    • TW105137784
    • 2016-11-18
    • 新日鐵住金股份有限公司NIPPON STEEL & SUMITOMO METAL CORPORATION
    • 松宮弘信MATSUMIYA, HIRONOBU北濱雅司KITAHAMA, MASASHI石濱吉郎ISHIHAMA, YOSHIROH小林義法KOBAYASHI, YOSHINORI
    • E02D5/24E02D5/28E02D5/52
    • E02D5/24
    • 一種鋼管樁之接頭構造,是具有外嵌端部之第1鋼管樁與具有內嵌端部之第2鋼管樁在前述外嵌端部與前述內嵌端部中共有同一軸芯線之狀態下連結者,其特徵在於沿著前述軸芯線觀看截面時:在前述外嵌端部之內側之沿著前述軸芯線的複數位置,以朝向前述第2鋼管樁階段式地擴徑的方式設置外嵌段部,各個前述外嵌段部具有:相對地接近前述第2鋼管樁之外嵌山部、及鄰接於該外嵌山部的外嵌谷部,在前述內嵌端部之外側之沿著前述軸芯線的複數位置,以朝向前述第1鋼管樁階段式地縮徑的方式設置內嵌段部,各個前述內嵌段部具有:相對地接近前述第1鋼管樁的內嵌山部、及鄰接於該內嵌山部之內嵌谷部,各個前述內嵌山部在將前述內嵌端部插入前述外嵌端部內而繞著前述軸芯線相對旋轉之狀態下,卡止於各個前述外嵌山部,各個前述外嵌山部中,以相對地接近前述第2鋼管樁之前述外嵌山部之突出高度,除算位於該外嵌山部旁邊的前述外嵌山部之突出高度的比率為0.5以上、0.9以下,各個前述內嵌山部中,以相對地接近前述第1鋼管樁之前述內嵌山部的突出高度,除算位於該內嵌山部旁邊之前述內嵌山部之突出高度的比率為0.5以上、0.9以下,最接近前述第2鋼管樁之前述外嵌谷部的板厚比最接近前述第1鋼管樁之前述內嵌谷部的板厚小,且,以最接近前述第1鋼管樁之前述內嵌谷部的板厚,除算最接近前述第2鋼管樁之前述外嵌谷部之板厚的比率為0.84以上。
    • 一种钢管桩之接头构造,是具有外嵌端部之第1钢管桩与具有内嵌端部之第2钢管桩在前述外嵌端部与前述内嵌端部中共有同一轴芯线之状态下链接者,其特征在于沿着前述轴芯线观看截面时:在前述外嵌端部之内侧之沿着前述轴芯线的复数码置,以朝向前述第2钢管桩阶段式地扩径的方式设置外嵌段部,各个前述外嵌段部具有:相对地接近前述第2钢管桩之外嵌山部、及邻接于该外嵌山部的外嵌谷部,在前述内嵌端部之外侧之沿着前述轴芯线的复数码置,以朝向前述第1钢管桩阶段式地缩径的方式设置内嵌段部,各个前述内嵌段部具有:相对地接近前述第1钢管桩的内嵌山部、及邻接于该内嵌山部之内嵌谷部,各个前述内嵌山部在将前述内嵌端部插入前述外嵌端部内而绕着前述轴芯线相对旋转之状态下,卡止于各个前述外嵌山部,各个前述外嵌山部中,以相对地接近前述第2钢管桩之前述外嵌山部之突出高度,除算位于该外嵌山部旁边的前述外嵌山部之突出高度的比率为0.5以上、0.9以下,各个前述内嵌山部中,以相对地接近前述第1钢管桩之前述内嵌山部的突出高度,除算位于该内嵌山部旁边之前述内嵌山部之突出高度的比率为0.5以上、0.9以下,最接近前述第2钢管桩之前述外嵌谷部的板厚比最接近前述第1钢管桩之前述内嵌谷部的板厚小,且,以最接近前述第1钢管桩之前述内嵌谷部的板厚,除算最接近前述第2钢管桩之前述外嵌谷部之板厚的比率为0.8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