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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发明专利
    • 皮箱安檢型號碼鎖之指標結構
    • 皮箱安检型号码锁之指针结构
    • TW200736484A
    • 2007-10-01
    • TW095109480
    • 2006-03-20
    • 黃健勇
    • 黃健勇
    • E05B
    • E05B37/0034E05B35/105E05B37/02E05B39/00Y10T70/8027
    • 本發明係提供一種皮箱安檢型號碼鎖之指標結構,皮箱號碼鎖上另加裝一組鎖心,擺動塊下方設有凸舌並另卡接一滑柱,該滑柱一端之卡槽可供鎖心之偏心柱卡掣、另一端面上具斜槽可供擺動塊一端之凸舌位移;平時號碼輪之間開、閉鎖係以缺口輪之缺口或弧面來操控擺動塊以扣住被鎖物;當號碼輪為閉鎖號碼時,不啓動號碼輪亦可直接以鑰匙轉動鎖心以推動滑柱,使擺動塊一端之卡掣塊端翹起,不再扣住被鎖物以開鎖;其主要特徵在於:擺動塊側邊設有一臂,臂上具有卡槽,而鎖殼內安裝一指標座,指標座上設有一指標塊,該指標塊之框槽內具一倒鉤可鉤固在臂之卡槽內;當號碼鎖鎖住時,檢查者以鑰匙帶動鎖心强制開鎖時,皮箱面板上之視窗可顯示指標塊上之紅色指標;皮箱所有者發現為紅色指標時,即知道皮箱已被開啓檢查過,此時轉動號碼輪至開鎖號碼後,面板上的視窗才可由紅色指標變更為綠色指標者。
    •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皮箱安检型号码锁之指针结构,皮箱号码锁上另加装一组锁心,摆动块下方设有凸舌并另卡接一滑柱,该滑柱一端之卡槽可供锁心之偏心柱卡掣、另一端面上具斜槽可供摆动块一端之凸舌位移;平时号码轮之间开、闭锁系以缺口轮之缺口或弧面来操控摆动块以扣住被锁物;当号码轮为闭锁号码时,不启动号码轮亦可直接以钥匙转动锁心以推动滑柱,使摆动块一端之卡掣块端翘起,不再扣住被锁物以开锁;其主要特征在于:摆动块侧边设有一臂,臂上具有卡槽,而锁壳内安装一指针座,指针座上设有一指针块,该指针块之框槽内具一倒钩可钩固在臂之卡槽内;当号码锁锁住时,检查者以钥匙带动锁心强制开锁时,皮箱皮肤上之窗口可显示指针块上之红色指针;皮箱所有者发现为红色指针时,即知道皮箱已被开启检查过,此时转动号码轮至开锁号码后,皮肤上的窗口才可由红色指针变更为绿色指针者。
    • 16. 发明专利
    • 號碼鎖
    • 号码锁
    • TW233325B
    • 1994-11-01
    • TW082102259
    • 1993-03-25
    • 克魯巴股份有限公司
    • 中井初夫
    • E05B
    • E05B37/0034E05B29/00E05B35/10E05B37/0075E05B37/02E05B41/00Y10T70/7141Y10T70/7305Y10T70/7316Y10T70/7328
    • 本發明之號碼鎖具有應動於解鎖操作及施鎖操作之引動器,及隨引動器之作用往復運動及正反轉動之作用軸。
      在前述作用軸上配備設定解鎖號碼用之複數隻轉盤,及對應於各轉盤與作用軸一體旋轉之複數驅動板,在各驅動板與各轉盤間設轉盤強制回復機構。該轉盤強制回復機構,隨解鎖操作時或施鎖時作用軸之往復運動及正方轉動,以卡合裝置使各驅動板與轉盤卡合,隨作用軸之轉動強制轉動轉盤,瓦解解號碼。
      依本發明,可應動於施鎖或解鎖操作,強制轉動各轉盤,自動瓦解解鎖號碼,大幅提高號碼鎖之信賴性。
    • 本发明之号码锁具有应动于解锁操作及施锁操作之引动器,及随引动器之作用往复运动及正反转动之作用轴。 在前述作用轴上配备设置解锁号码用之复数只转盘,及对应于各转盘与作用轴一体旋转之复数驱动板,在各驱动板与各转盘间设转盘强制回复机构。该转盘强制回复机构,随解锁操作时或施锁时作用轴之往复运动及正方转动,以卡合设备使各驱动板与转盘卡合,随作用轴之转动强制转动转盘,瓦解解号码。 依本发明,可应动于施锁或解锁操作,强制转动各转盘,自动瓦解解锁号码,大幅提高号码锁之信赖性。
    • 17. 发明专利
    • 可攜式電子裝置與抽取盒 PORTABLE ELECTRONIC APPARATUS/WITHDRAWER
    • 可携式电子设备与抽取盒 PORTABLE ELECTRONIC APPARATUS/WITHDRAWER
    • TWI319183B
    • 2010-01-01
    • TW094142910
    • 2005-12-06
    •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蔡志昇康倫維
    • G11B
    • E05C1/04E05B37/02E05B73/0082G06F1/1616G06F1/1656Y10T70/5009
    •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底座、一螢幕與一抽取盒。螢幕與底座樞接,而抽取盒適於與底座組裝。抽取盒包括一殼體、一號碼鎖與一推桿。殼體具有一第一開口,而號碼鎖配設於殼體上,且此第一開口暴露出部分號碼鎖。推桿係配設於殼體上,而推桿具有一第一端與一第二端,其中第二端與號碼鎖連接。號碼鎖為閉鎖時,推桿之第一端穿入底座,以固定殼體與底座之間的相對位置。號碼鎖為開啟時,此推桿之第一端適於收回殼體內,以使得殼體與底座能夠分離。 A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 includes a base, a screen and a withdrawer. The screen and the base are pivotally connected and the withdrawer is suitable for assembling with the base. The withdrawer includes a case, a combination lock and a push rod. The case on which the combination lock is disposed owns an opening for exposing a part of the combination lock. Also, the push rod disposed on the case owns a first and a second end where the second end is connected with the combination lock. While the combination lock being locked, the first end of the push rod penetrates through the base so as to fix the relative position between the case and the base;while the combination lock being unlocked, the push rod is suitable for withdrawing back to the case allowing the case to separate from the base. 【創作特點】 有鑑於此,本發明的目的就是在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抽取盒具有防盜功能,以避免抽取盒所承載的電子裝置遭到竊取。
      此外,本發明的再一目的是提供一種抽取盒,其適於承載電子裝置並與可攜式電子裝置組裝於一起,並具有防盜功能。
      基於上述目的或其他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此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底座、一螢幕與一抽取盒。螢幕與底座樞接,而抽取盒適於與底座組裝。抽取盒包括一殼體、一號碼鎖與一推桿。殼體具有一第一開口,而號碼鎖配設於殼體上,且此第一開口暴露出部分號碼鎖。推桿係配設於殼體上,而推桿具有一第一端與一第二端,其中第二端與號碼鎖連接。號碼鎖為閉鎖時,推桿之第一端穿入底座,以固定殼體與底座之間的相對位置。號碼鎖為開啟時,此推桿之第一端適於收回殼體內,以使得殼體與底座能夠分離。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底座具有一第一貫孔,且推桿的第一端適於貫穿此第一貫孔,以固定殼體與底座之間的相對位置。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殼體具有一第二貫孔,且推桿貫穿此第二貫孔。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推桿具有一推鈕,而殼體具有一第二開口來暴露出此推鈕。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可攜式電子裝置更可以包括一電子裝置,其配置於殼體內。此外,電子裝置可為光碟機或硬碟。
      基於上述目的或其他目的,本發明再提出一種抽取盒。此抽取盒係適於承載一電子裝置,且與一可攜式電子裝置之底座組裝。此抽取盒包括一殼體、一號碼鎖與一推桿。殼體具有一第一開口,而號碼鎖配設於殼體上,且此第一開口暴露出部分號碼鎖。推桿係配設於殼體上,而推桿具有一第一端與一第二端,其中第二端與號碼鎖連接。號碼鎖為閉鎖時,推桿之第一端穿入底座,以固定殼體與底座之間的相對位置。號碼鎖為開啟時,此推桿之第一端適於收回殼體內,以使得殼體與底座能夠分離。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底座具有一第一貫孔,且推桿的第一端適於貫穿此第一貫孔,以固定殼體與底座之間的相對位置。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殼體具有一第二貫孔,且推桿貫穿此第二貫孔。
      依照本發明實施例,推桿具有一推鈕,而殼體具有一第二開口來暴露出此推鈕。
      基於上述,本發明將號碼鎖及推桿配置於抽取盒內,因此抽取盒能夠鎖定於可攜式電子裝置之底座上,以避免抽取盒所承載之電子裝置遭到竊取。
      為讓本發明之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並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 一种可携式电子设备包括一底座、一屏幕与一抽取盒。屏幕与底座枢接,而抽取盒适于与底座组装。抽取盒包括一壳体、一号码锁与一推杆。壳体具有一第一开口,而号码锁配设于壳体上,且此第一开口暴露出部分号码锁。推杆系配设于壳体上,而推杆具有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其中第二端与号码锁连接。号码锁为闭锁时,推杆之第一端穿入底座,以固定壳体与底座之间的相对位置。号码锁为打开时,此推杆之第一端适于收回壳体内,以使得壳体与底座能够分离。 A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 includes a base, a screen and a withdrawer. The screen and the base are pivotally connected and the withdrawer is suitable for assembling with the base. The withdrawer includes a case, a combination lock and a push rod. The case on which the combination lock is disposed owns an opening for exposing a part of the combination lock. Also, the push rod disposed on the case owns a first and a second end where the second end is connected with the combination lock. While the combination lock being locked, the first end of the push rod penetrates through the base so as to fix the relative position between the case and the base;while the combination lock being unlocked, the push rod is suitable for withdrawing back to the case allowing the case to separate from the base. 【创作特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就是在提供一种可携式电子设备,其抽取盒具有防盗功能,以避免抽取盒所承载的电子设备遭到窃取。 此外,本发明的再一目的是提供一种抽取盒,其适于承载电子设备并与可携式电子设备组装于一起,并具有防盗功能。 基于上述目的或其他目的,本发明提出一种可携式电子设备。此可携式电子设备包括一底座、一屏幕与一抽取盒。屏幕与底座枢接,而抽取盒适于与底座组装。抽取盒包括一壳体、一号码锁与一推杆。壳体具有一第一开口,而号码锁配设于壳体上,且此第一开口暴露出部分号码锁。推杆系配设于壳体上,而推杆具有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其中第二端与号码锁连接。号码锁为闭锁时,推杆之第一端穿入底座,以固定壳体与底座之间的相对位置。号码锁为打开时,此推杆之第一端适于收回壳体内,以使得壳体与底座能够分离。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底座具有一第一贯孔,且推杆的第一端适于贯穿此第一贯孔,以固定壳体与底座之间的相对位置。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壳体具有一第二贯孔,且推杆贯穿此第二贯孔。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推杆具有一推钮,而壳体具有一第二开口来暴露出此推钮。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可携式电子设备更可以包括一电子设备,其配置于壳体内。此外,电子设备可为光驱或硬盘。 基于上述目的或其他目的,本发明再提出一种抽取盒。此抽取盒系适于承载一电子设备,且与一可携式电子设备之底座组装。此抽取盒包括一壳体、一号码锁与一推杆。壳体具有一第一开口,而号码锁配设于壳体上,且此第一开口暴露出部分号码锁。推杆系配设于壳体上,而推杆具有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其中第二端与号码锁连接。号码锁为闭锁时,推杆之第一端穿入底座,以固定壳体与底座之间的相对位置。号码锁为打开时,此推杆之第一端适于收回壳体内,以使得壳体与底座能够分离。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底座具有一第一贯孔,且推杆的第一端适于贯穿此第一贯孔,以固定壳体与底座之间的相对位置。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壳体具有一第二贯孔,且推杆贯穿此第二贯孔。 依照本发明实施例,推杆具有一推钮,而壳体具有一第二开口来暴露出此推钮。 基于上述,本发明将号码锁及推杆配置于抽取盒内,因此抽取盒能够锁定于可携式电子设备之底座上,以避免抽取盒所承载之电子设备遭到窃取。 为让本发明之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 20. 发明专利
    • 皮箱號碼鎖之强制開鎖裝置
    • 皮箱号码锁之强制开锁设备
    • TW200732546A
    • 2007-09-01
    • TW095105935
    • 2006-02-22
    • 黃健勇
    • 黃健勇
    • E05B
    • E05B65/52E05B37/02Y10S70/71Y10T70/5058Y10T70/7141Y10T70/7147
    • 本發明係提供一種皮箱號碼鎖之强制開鎖裝置,該裝置之號碼輪內部係套有缺口輪,其主要特徵係在於:一般皮箱號碼鎖上另加裝一組鎖心,擺動塊下方設有凸舌並另卡接一滑柱,該滑柱一端之卡槽可供鎖心之偏心柱卡掣、另一端面上具斜槽可供擺動塊一端之凸舌位移;平時號碼輪之間開、閉鎖係以缺口輪之缺口或弧面來操控擺動塊以扣住被鎖物;當號碼輪為閉鎖號碼時,不啓動號碼輪亦可直接以鑰匙轉動鎖心以推動滑柱,使擺動塊一端之卡掣塊端翹起,不再扣住被鎖物以開鎖者。
    •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皮箱号码锁之强制开锁设备,该设备之号码轮内部系套有缺口轮,其主要特征系在于:一般皮箱号码锁上另加装一组锁心,摆动块下方设有凸舌并另卡接一滑柱,该滑柱一端之卡槽可供锁心之偏心柱卡掣、另一端面上具斜槽可供摆动块一端之凸舌位移;平时号码轮之间开、闭锁系以缺口轮之缺口或弧面来操控摆动块以扣住被锁物;当号码轮为闭锁号码时,不启动号码轮亦可直接以钥匙转动锁心以推动滑柱,使摆动块一端之卡掣块端翘起,不再扣住被锁物以开锁者。